编辑同志: 贵报6月29日四版载文谈到腮腺肿瘤的治疗,有些提法似不妥当,特补充说明如下。
腮腺区发现肿瘤,临床体检及影像学检查确诊,即需手术切除。但应在口腔颌面科、耳鼻咽喉科或头颈外科治疗。普通外科对腮腺部位手术不熟悉,这一部位肿瘤临床治疗,普通外科医师不应参与。由普通外科专家编写的专科书中,提到腮腺肿瘤手术时说:“应在肿瘤边缘外0.5厘米切除肿瘤。”这样说不全面。
腮腺区肿物除极少数为淋巴结肿大外,均为腮腺肿瘤性疾病,无论良性或恶性,均需手术切除。根据手术中所见及病理检查决定是否术后放疗。
腮腺区肿瘤术前做腮腺造影已基本取消,因为造影不能决定治疗。而且,这一操作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痛苦。
腮腺肿瘤治疗前用细针穿刺做细胞学或病理检查有80%的几率可以确诊肿瘤性质。但有的因这一操作造成肿瘤与面神经粘连,手术时表现为恶性假象。而且这类肿瘤一定要手术,穿刺活检没有决策性作用,可以不做。等手术时冰冻检查决定。
腮腺恶性肿瘤不常伴有颈淋巴结转移,因此常规对恶性肿瘤做“ 腮腺颌颈联合根治术”没有必要。
总之,腮腺区肿瘤一旦被医师触诊及影像学诊断(CT)确定,应立即到专科医师处手术治疗。如果为恶性肿瘤,根据手术时所见及病理检查决定是否术后放疗。通常以下情况需要术后放疗:二次手术,分期较晚(Ⅲ、Ⅳ期肿瘤),病理恶性度高,已有面神经侵犯。术后放疗应在手术后6周内开始,剂量至少60Gy。化疗对腮腺肿瘤无根治作用,不应列入常规治疗。
腮腺肿瘤应到口腔或头颈外科诊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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